萬海在擴展營運規模與服務據點的同時,亦關注設備汰舊換新及隨業務成長而增加的廢棄物處理問題,透過完善的政策制定,對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分類及處置方式進行適當的管控,確保符合《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MARPOL),以及各營運據點當地環保法規避免造成環境汙染,以提升環境永續發展的責任落實。
廢棄物管理措施
- 落實垃圾分類:透過教育訓練及日常宣導,確保廢棄物分類的正確性,以提高回收再生的品質。
- 廢棄物減量:推動無紙化/少紙化,鼓勵員工使用環保餐具及在無包裝商店消費,減少寶特瓶、免洗餐具與一次性包裝的用量。
- 回收與處理:生活垃圾等不可回收的由合法業者清運,廢油、廢五金、廢鐵等委託專業廠商進行回收,確保廢棄物皆妥善處理,避免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2024年廢棄物總量較前一年增加9%,主要原因為營運量擴大造成船舶廢油回收量增加,以及自今年起提升員工交流活動的頻率,導致陸上據點的廢棄物總量增加。
2024年萬海廢棄物總量
註:
1. 2022年的統計範圍僅包含母公司與集團船隊、2023~2024年的統計範圍包含母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所有子公司,部分據點之廢棄物統一由物業處理,故無法統計廢棄物相關數據;
2. 國際航運慣例船舶廢棄物卸岸以體積統計,年度彙整船隊廢棄物卸岸數量後,參考相關係數轉換為重量揭示;
3. 有害廢棄物包含塑膠、電子廢棄物及廢油,其他皆屬於無害廢棄物;
4. 可回收廢棄物包括金屬、塑膠、紙類、廢油等可再利用項目;不可回收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船隊廢棄物中除廢油可歸類為可回收外,其餘因無法統計最終處理方式,未納入可回收/不可回收分類;
5. 2022~2023年資訊重編,廢棄物納入船隊廢油。
船隊廢棄物
萬海已建立一套完善的船隊垃圾管理計畫,針對垃圾分類處理流程:收集、分類、儲存、棄置及記錄有詳細規定,尤其強調焚化爐操作與垃圾焚化後之灰燼處理的注意事項,避免操作不當造成環境污染及危害健康。
註:
1. 國際航運慣例船舶廢棄物卸岸以體積統計,年度彙整船隊廢棄物卸岸數量後,參考相關係數轉換為重量揭示;
3. 有害廢棄物包含塑膠、電子廢棄物及廢油,其他皆屬於無害廢棄物;
3. 可回收廢棄物包括金屬、塑膠、紙類、廢油等可再利用項目;不可回收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船隊廢棄物中除廢油可歸類為可回收外,其餘因無法統計最終處理方式,未納入可回收/不可回收分類;
5. 2022~2023年資訊重編,廢棄物納入船隊廢油。
碼頭廢棄物
專用碼頭的廢棄物均無特殊危害,其中廢油(機油、潤滑油)與廢鐵委由專責廠商進行回收,生活廢棄物則委由合法清運業者與焚化廠處理。2022 年台中碼頭因大型機具除役報廢,故廢鐵量大幅增加。
註:
1. 2022年的統計範圍僅包含母公司與集團船隊、2023~2024年的統計範圍包含母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所有子公司,部分據點之廢棄物統一由物業處理,故無法統計廢棄物相關數據;
2. 有害廢棄物包含塑膠、電子廢棄物及廢油,其他皆屬於無害廢棄物;
3. 可回收廢棄物包括金屬、塑膠、紙類、廢油等可再利用項目;不可回收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
辦公室廢棄物
公司積極實垃圾分類制度,辦公室不僅設置一般類與資源回收區,並委託合法清運廠商進行處理,體現了萬海在環境保護的努力。此外,為了鼓勵員工更加積極參與環保行動,公司將強化對環保用品的推廣,特別是環保杯和餐具的使用。這不僅有助於減少一次性用品的浪費,還可有效減少辦公室的塑膠廢棄物,推動建立更加環保的辦公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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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退役貨櫃
貨櫃在萬海旅程的終點並不是垃圾場,透過相關單位的媒合將退役貨櫃捐贈給慈善單位用於運輸物資、改造成貨櫃屋或作為倉儲空間;不堪使用之貨櫃則透過合法廠商將鋼鐵原料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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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船管理
萬海為確保船舶生命週期的每一個環節都考量到環境保護及保障人權,制定《船舶回收政策》遵循國際海事組織(IMO)制訂的「香港國際船舶回收安全及環保公約」(簡稱:香港公約)相關規定,實施高規格的船舶回收標準,促進船舶回收的安全及負責任做法。自2020年起,萬海安排第三方專業機構與協力廠商針對除役轉售的船舶之拆船過程進行監督,以確保買家所安排的拆船廠確實執行綠色回收。若拆船廠被認定不符合要求,萬海將要求立即改善。
為更加落實環保意識與執行工作,萬海於2023年初,派遣專責團隊會同拆船領域的專業顧問,針對市場評價較佳的印度拆船廠,以及採用對環境較友善的船塢拆船方式營運的印尼與中東拆船廠進行實地考察,包含對各拆船廠進行文件審核、場地及設施、公安規範、作業標準、人權保障、環境保護等項目進行評核。
萬海船舶回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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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海堅持:
- 若船舶回收機構被認定不符合要求,例如:造成勞工健康安全或環境汙染等問題,萬海將通知該機構立即改善。
- 萬海船隊自願性符合香港公約要求,製作船舶有害物質清單第一部份(IHM Part I),將船上有害物質載列成冊,並經船級社檢驗後核發證書。所屬物料、配件、維修等協力廠商均需符合公約要求,提供所有物品之材料清單(MD)與供應商符合性聲明(SDoC)等文件。在進行拆船工作時,拆船廠及工作人員即可對於船上有害物質妥善應對、處理,有效降低有害物質對於環境以及人體的危害。
- 船舶回收流程依香港公約評估項目執行。
萬海在擴展營運規模與服務據點的同時,亦關注設備汰舊換新及隨業務成長而增加的廢棄物處理問題,透過完善的政策制定,對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分類及處置方式進行適當的管控,確保符合《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MARPOL),以及各營運據點當地環保法規避免造成環境汙染,以提升環境永續發展的責任落實。
廢棄物管理措施
- 落實垃圾分類:透過教育訓練及日常宣導,確保廢棄物分類的正確性,以提高回收再生的品質。
- 廢棄物減量:推動無紙化/少紙化,鼓勵員工使用環保餐具及在無包裝商店消費,減少寶特瓶、免洗餐具與一次性包裝的用量。
- 回收與處理:生活垃圾等不可回收的由合法業者清運,廢油、廢五金、廢鐵等委託專業廠商進行回收,確保廢棄物皆妥善處理,避免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2024年廢棄物總量較前一年增加9%,主要原因為營運量擴大造成船舶廢油回收量增加,以及自今年起提升員工交流活動的頻率,導致陸上據點的廢棄物總量增加。
2024年萬海廢棄物總量
註:
1. 2022年的統計範圍僅包含母公司與集團船隊、2023~2024年的統計範圍包含母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所有子公司,部分據點之廢棄物統一由物業處理,故無法統計廢棄物相關數據;
2. 國際航運慣例船舶廢棄物卸岸以體積統計,年度彙整船隊廢棄物卸岸數量後,參考相關係數轉換為重量揭示;
3. 有害廢棄物包含塑膠、電子廢棄物及廢油,其他皆屬於無害廢棄物;
4. 可回收廢棄物包括金屬、塑膠、紙類、廢油等可再利用項目;不可回收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船隊廢棄物中除廢油可歸類為可回收外,其餘因無法統計最終處理方式,未納入可回收/不可回收分類;
5. 2022~2023年資訊重編,廢棄物納入船隊廢油。
船隊廢棄物
萬海已建立一套完善的船隊垃圾管理計畫,針對垃圾分類處理流程:收集、分類、儲存、棄置及記錄有詳細規定,尤其強調焚化爐操作與垃圾焚化後之灰燼處理的注意事項,避免操作不當造成環境污染及危害健康。2023 年下半 年度開始響應船員減碳生活運動,加強船端環保及垃圾減量宣導, 其中有包含垃圾分類宣導、減少小容量礦泉水瓶的使用等。
註:
1. 國際航運慣例船舶廢棄物卸岸以體積統計,年度彙整船隊廢棄物卸岸數量後,參考相關係數轉換為重量揭示;
3. 有害廢棄物包含塑膠、電子廢棄物及廢油,其他皆屬於無害廢棄物;
3. 可回收廢棄物包括金屬、塑膠、紙類、廢油等可再利用項目;不可回收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船隊廢棄物中除廢油可歸類為可回收外,其餘因無法統計最終處理方式,未納入可回收/不可回收分類;
5. 2022~2023年資訊重編,廢棄物納入船隊廢油。
碼頭廢棄物
專用碼頭的廢棄物均無特殊危害,其中廢油(機油、潤滑油)與廢鐵委由專責廠商進行回收,生活廢棄物則委由合法清運業者與焚化廠處理。2022 年台中碼頭因大型機具除役報廢,故廢鐵量大幅增加。
註:
1. 2022年的統計範圍僅包含母公司與集團船隊、2023~2024年的統計範圍包含母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所有子公司,部分據點之廢棄物統一由物業處理,故無法統計廢棄物相關數據;
2. 有害廢棄物包含塑膠、電子廢棄物及廢油,其他皆屬於無害廢棄物;
3. 可回收廢棄物包括金屬、塑膠、紙類、廢油等可再利用項目;不可回收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
辦公室廢棄物
辦公室無有害廢棄物,除內湖大樓外,其餘廢棄物統一由大樓管理委員會任用之外包商回收處理。廢棄物均依照垃圾分類原則,設置一般類、可資源回收區,並委託合法清運廠商協助處理。持續向員工宣導廢棄物分類與垃圾減量,提倡使用環保杯、餐具。
註:
1. 2022年的統計範圍僅包含母公司與集團船隊、2023~2024年的統計範圍包含母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所有子公司,部分據點之廢棄物統一由物業處理,故無法統計廢棄物相關數據;
2. 有害廢棄物包含塑膠、電子廢棄物及廢油,其他皆屬於無害廢棄物;
3. 可回收廢棄物包括金屬、塑膠、紙類、廢油等可再利用項目;不可回收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
退役貨櫃
貨櫃在萬海旅程的終點並不是垃圾場,透過相關單位的媒合將退役貨櫃捐贈給慈善單位用於運輸物資、改造成貨櫃屋或作為倉儲空間;不堪使用之貨櫃則透過合法廠商將鋼鐵原料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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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船政策
萬海為確保船舶生命週期的每一個環節都考量到環境保護及保障人權,制定《船舶回收政策》遵循國際海事組織(IMO)制訂的「香港國際船舶回收安全及環保公約」(簡稱:香港公約)相關規定,實施高規格的船舶回收標準,促進船舶回收的安全及負責任做法。自2020年起,萬海安排第三方專業機構與協力廠商針對除役轉售的船舶之拆船過程進行監督,以確保買家所安排的拆船廠確實執行綠色回收。若拆船廠被認定不符合要求,萬海將要求立即改善。
為更加落實環保意識與執行工作,萬海於2023年初,派遣專責團隊會同拆船領域的專業顧問,針對市場評價較佳的印度拆船廠,以及採用對環境較友善的船塢拆船方式營運的印尼與中東拆船廠進行實地考察,包含對各拆船廠進行文件審核、場地及設施、公安規範、作業標準、人權保障、環境保護等項目進行評核。
萬海船舶回收標準:
- 退役船舶只能出售給符合2009年香港公約或歐洲船舶回收環境法的買家
- 船舶回收機構必須經過獨立的船級社認證,以確保回收機構符合國際海事組織之規定
- 船舶回收機構必須具備 ISO 9000、ISO 14001、ISO 30000及ISO 45001認證
萬海堅持:
- 若船舶回收機構被認定不符合要求,例如:造成勞工健康安全或環境汙染等問題,萬海將通知該機構立即改善。
- 萬海船隊自願性符合香港公約要求,製作船舶有害物質清單第一部份(IHM Part I),將船上有害物質載列成冊,並經船級社檢驗後核發證書。所屬物料、配件、維修等協力廠商均需符合公約要求,提供所有物品之材料清單(MD)與供應商符合性聲明(SDoC)等文件。在進行拆船工作時,拆船廠及工作人員即可對於船上有害物質妥善應對、處理,有效降低有害物質對於環境以及人體的危害。
- 船舶回收流程依香港公約評估項目執行。